
越南政府近期在交通环保领域连出两项重要举措配资查询门户导航,涉及全国摩托车尾气检测路线图以及河内市低排放区试点安排。以下是综合报道:
越南全国摩托车尾气检测路线图正式颁布
越南政府总理已签发第13/2026/QĐ-TTg号决定,明确对参与道路交通的摩托车、轻便摩托车实施国家尾气技术规范的路线图。
根据决定,摩托车尾气检测将从2027年7月1日起率先在河内和胡志明市启动;2028年7月1日起扩大至其他中央直辖市;2030年7月1日起在全国各省份全面推行。各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实施。
针对常规摩托车,排放标准按生产或进口年份划分:
2008年以前:适用一级标准;
2008年至2016年:适用二级标准;
2017年至2026年6月30日:适用三级标准;
自2026年7月1日起:适用四级标准。
对于轻便摩托车:
2016年以前:适用一级标准;
2017年至2027年6月30日:适用二级标准;
从2027年7月1日起:适用四级标准。
特别值得注意的是,自2028年1月1日起,在河内市和胡志明市参与交通的摩托车、轻便摩托车必须符合二级及以上尾气排放标准。此外,根据《首都法》规定,进入河内市“低排放区”的摩托车还需按照河内市人民委员会的决议要求满足相应排放标准。

河内市明确低排放区试点安排,回应“一环禁摩”传言
针对此前“自2026年7月1日起在一环路区域限制燃油摩托车通行”的传言,河内市人民委员会正式回应:该措施仅为分区域试点,并非全线统一推行,实施范围、对象和路线图均有明确规定。
河内市建设局表示,市人民委员会已责成农业与环境部门牵头,会同相关单位制定一环内“低排放区”试点方案,明确适用区域、实施步骤及技术与管理措施。市府强调,自2026年7月1日起,将按区域逐步开展车辆排放管控试点,不会在全线同步实施,这一安排符合市议会第57/2025/NQ-HĐND号决议提出的路线。
在交通基础设施方面,目前一环区域已开通2条城市轨道交通线路(2A号线和3.1号线),日均运力约46.2万人次;另有45条政府补贴公交线路,日均服务能力超90万人次。河内市正加快推进绿色公交转型,增设公共自行车站点,并研究开通适用于狭窄街道的小型电动公交线路。为方便市民出行,河内计划在试点区域入口处设置换乘停车场,目前已初步筛选出210多个点位。同时,该市正在研究在公共空间布局电动自行车电池更换柜网络。建设局正起草支持向清洁能源交通工具转型的决议草案,将根据不同对象分类施策,力求将对居民和企业的影响降至最低。
政策背景与时间表
2025年7月12日,政府总理颁布第20号指示,要求首都河内采取措施,推动组织和个人进行交通工具转型。按照指示安排:
到2026年7月1日,一环路范围内将不再允许使用化石燃料的两轮车通行;
自2028年1月1日起,一环路和二环路范围内将不再允许机动两轮车通行,同时限制使用化石燃料的私人汽车;
自2030年起,相关措施将继续扩大至三环路范围内实施。
为落实上述指示,2025年底,河内市人民议会通过第57号决议,规定低排放区实施步骤:
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:在一环路部分区域试点实施低排放区;
2028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:在一环路范围内全面实施,并扩大至二环路以内部分区域;
2030年1月1日起:在三环路以内区域实施低排放区。
此外,河内市鼓励各乡级人民委员会在其管理辖区内建立低排放区。根据该决议,自2031年1月1日起,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城市区域均须实施低排放区。
综上所述,越南正从国家层面和首都层面同步推进摩托车尾气排放管控,既有全国统一的检测路线图,也有河内市分阶段、分区域的低排放区试点。相关政策的落实将有助于改善空气质量,推动绿色交通转型。
来源:越通社配资查询门户导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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